【观点】社会学所学为何?

2016-02-15 10:20: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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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有七所综合大学里面设有社会学系所,有的兼设硕士班,甚至博士班,有的则仅设大学部或只设研究所。另外有三四所大学设有诸如医学社会学、教育社会学、信息社会学等相关学系或研究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别一点的系所,如农业推广学系、社会心理学系,城乡研究所、劳工研究所、中山学术研究所里的社会学组,以及各种与社会工作或社会福利有关的学系或分组,加上师范大学及师范学院里所设的社会教育学系和社会科教育学系,这些系所的教学内容里,社会学相关课程也占着相当的比重。有这么多大学生和研究生主修或者副修社会学,他们在修习之前或修习之后,究竟知不知道社会学所学的是甚么呢?令人觉得有点遗憾的是,依我所见所闻判断,他们似乎并不清楚。

为甚么会如此呢?究其原因,除了因为这些学生都是以中文来写作和思考的非西方文化地区学生,对于以欧美现代生活为典范的社会学概念其背后所预设的诸种想法并不熟稔以外,主要还在于社会学这门学问本身的特性之不容易为人了解上。


社会学是一种历史哲学


社会学在各方面都很像哲学,而其中特别有关联的是:社会学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形态的现代哲学——「历史哲学」之演变发展,只因为在讨论主题方面更专注于所谓「社会生活」的层面,所以才独立为一门学科而已。

现代哲学的特色,就是造出一个所谓「经验现象的世界」来,作为人类生存活动的终极场域。正如韦伯所言,现代人所生活的世界乃是个「除魅了的」(disenchanted)世界,一切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受既定内在法则控制的事物,也就是可以用理性了解分析的、具有逻辑关联性的事物。不过,在这样一个一切皆「被决定了」的、几近于「僵死」状态的世界上,却上演着各种各式看起来活灵活现而纷纭复杂的事物变化。此种「似活实死」的变化情节,就是「经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s)研究的旨趣所在。「经验科学」研究的旨趣是重建「经验现象」(empirical phenomena) 背后或之内的结构性法则,并凭之解释该现象的意义。何谓「经验现象」呢?所谓「经验现象」,就是可被人类意识所察知的现象。何谓「现象」?所谓「现象」,就是那些呈现在人类觉知能力之可及范围内的事象,这些事象皆以「形式」(form)与「内容」(content) 二分结合的方式,或以「观念」(idea)与「感觉」(sensation) 二分结合的方式存在,因此,一方面可关联到普同性和恒存性的层面(虽然终究言之仍然属于一个几近僵死的有限世界,并非真正的恒存性),另一方面也关联到个殊性和暂存性的层面。总而言之,现代哲学让我们生活在一个封闭的、有限定的、可分析的世界中;它提供了「经验科学」所需的一切,甚至让「经验科学」摆出骄傲自满的姿态,改以「知识」(science) 为名而与仍然纠缠于中世纪神学问题的「哲学」分庭抗礼,独立自主。

不错!以「知识独立」号召的「经验科学」确是具备独立自主的充分条件,只不过它不该也不能跟哲学一刀两断,否认其本身亦是一种哲学之本质。虽则思想史的世界其实也是个江湖世界,一样成王败寇,有力者即有理,以致连康德也以牛顿物理学为典范来重建哲学大厦,从此哲学变成像科学一样的专业学科,而其专门工作就是为科学作奠基性的思考,而且以此作为哲学的主要存在理由;但是科学本身其实是一种哲学,跟它所极力想保持距离的哲学一样,都在尝试构筑一些关于终极真理的蓝图,而且也跟哲学一样,对于自己的结论没有十足的把握。假如不是思想史中的游戏规则在作祟的话,科学是不应该隐瞒它跟哲学之间的同源关系的。照理来说,科学应该自称为一种现代形态的哲学才对!现在可好了!科学将其所以能成立之基础问题交给哲学来「推想」或「猜想」,而宣称自己只从事有根有据的经验性事实研究。这等于意谓「经验科学」自身的基础本来就没有问题,哲学的探讨其实是多余的庸人自扰。这样的论调简直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从这样的视角来看经验科学,便很容易了解为何它会分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或称「历史社会科学」)两大类来,而且后者从来就是以「历史哲学」的方式存在。因为作为对经验现象的研究,经验科学自然就会偏向认同「此地此刻」(here and now)现象之优位性以及偏向信赖可测量控制的研究程序,导致有所谓亲身经历的「一手数据」优于间接知悉的「二手资料」之分别,亦导致数理的统计数据和物理实验证据较诸文字论述分析更具说服力的看法。因此,在近代西方学术史上,也只有到了像李克特(Heinrich Rickert)和韦伯等这样出色而有自己独特见解的新康德主义者出来,才有人敢主张,在经验科学的天地里,人文科学优位于自然科学而且文字论述较诸实验数据更具说服力。可惜此种意见不中人听,说了以后也没多少人注意,至目前为止,大多数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仍然以自然科学为典范。面对自然科学家时,人文社会研究的学者,仍然多少有点儿自惭形秽。

人文社会科学为何从来就是以「历史哲学」的方式存在呢?因为所谓「历史哲学」,就是以哲学的方式来看待历史,亦即从一种整体性的逻辑观点来理解每一个历史事件,将每个历史事件视为可作理论分析的对象,皆有其起因及后果,一如每个自然现象之有其原因与结果一样;换句话说,「历史哲学」的旨趣,就是把历史的论述理论化(theorizing history)。历史论述一旦理论化,便非常近似人文社会科学,所欠缺的只是发展更多分化和专门化的类型概念,使历史事件转化为「社会现象」,不再明显地紧黏着历史整体的解释架构,而能把注意力挪移至个别的历史情境特性上,让局部历史时空中的事物充分显露其变异性。简而言之,就是把显明硬绷的「历史演变规律」化为暗含柔转的「社会情境制约」,化整为零,让解释空间有更大的迂回余地。作为人文社会科学之代表的社会学,就是如此衍生出来的,所以始终保有历史哲学的特色。


社会学的知识形象


社会学在人文社会科学里的知识地位,也很像哲学在整体知识界里的处境。现代哲学号称为「知识之母」,是知识中的知识,专门研究各门知识之所以成立的理由及其可能的途径。然而除了「知识论」、「伦理学」和「美学」这三种分别以探讨「真」、「善」、「美」为其个别重点的领域以外,哲学并没有属于一般人所了解的「专业领域」;而且「知识」、「伦理」、「美感」这三个领域又难以在纷杂的现象世界里划出可辨认的界限来,不算是一般人所了解的「领域」。一般人所能分辨的领域,都是一眼看过去即能分辨的具体事物,就像桌子和椅子那样在那边,桌子与椅子的不同,大多数人都能一看便知,明白分晓。哲学研究的是一切事物的基本原理。这「一切事物」,包罗太广,那「基本原理」,又层次太高,都是必须再翻进一两层才能领会到的抽象层次,一般未受过专门训练或者对于此种高层次事物不感兴趣的人,不大可能想得到或注意到此种事物的存在,遑论分辨其中凭空虚划的界限了。从反面来说,哲学所处理的题材其实是世界上最普通、最常在的东西,每个人当下便能体证这些事物的存在及其重要性,问题只在所出诸的态度是否严肃认真而已。假如态度不够严肃认真,则甚么样的生活态度和对事物的看法皆可称为「哲学」,反正「哲学」的原意就是「爱好智慧」。如此一来,哲学变得太滥了,领域的划分也就不重要了。一门学问的专业性,通常会表现在其对非专业者的排他倾向上。如果这门学问的课题谁都有资格发言的话,试问又如何能建立其专业形象呢?学生们花时间费精神来学习,结果又所得为何呢?家长们和各级政府机构又有何理由继续支持这门学问的教学研究活动呢?

此外,哲学这门学问内部分歧之严重,也是导致其给人「空泛游移、难以掌握」之感觉的主因。由于哲学是包罗一切而又高度抽象的学问,对于像「智慧是甚么?」和「甚么是值得做的事?」之类的根本问题,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答方向,而且它们之间又经常没有交集,道不同不相为谋;因为说到底,这乃是一个人各有志,性情相异的问题,这里没有谁对谁错,甚至也难论定谁高谁低,只是各适其适,各有千秋罢了。因此,大多数写「哲学概论」的人,都以罗列古今各种被归类的哲学派别及其重要主张,来代替解答「何谓哲学?」的问题,甚且有人还理直气壮地歪说「哲学就是哲学史」。可见情况之严重!

作为一个学院中的知识体制单位,哲学系应付上述情况的办法有二:其一是以重要哲学家的著述和学说作为认别「哲学」所学内容的标志,见到这些人名和书名,等于见到哲学本身;其二是强调诸如「逻辑学」和「思想方法论」等课程,声称这是哲学训练最重要的功能,也是最显著的特色。因此,在每个大学的哲学系课程纲要里,我们都可看到诸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尼采、胡塞尔、维根斯坦等名字,也看到诸如《柏拉图对话录》、《沉思录》、《纯粹理性批判》、《精神现象学》、《善与恶之外》等书名。当这些被归类为「哲学」的伟大思想家及其经典名著出现时,谁还能怀疑哲学系的存在理由?谁还会怀疑学哲学的价值?即使大多数人都不清楚这些哲学家说的是甚么,甚至连哲学系的毕业生也讲不明白学过哲学以后身心状态有何特殊变化,但至少像台湾俗谚所言,「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况且他们还特别修习过逻辑思考课程,照理应该比没学过哲学的人更能理性思考。

社会学在人文社会科学里的知识地位之所以很像哲学在整体知识领域中的位置,主要原因当然就在社会学本身的历史哲学背景上。社会学自始至今仍然保有历史哲学对整体人文知识对象的基本关注,始终以「社会现象」作为其研究对象范围,继续在基础领域上耕耘开垦,保持其作为纯粹经验科学的特性, 不似「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律学」那样夹杂着对传统制度性知识的尊崇以及汲汲于在现实领域中加以应用。

社会学虽然不像哲学那样曾经是一切世俗知识之母体,从之衍生出诸种知识部门来,但社会学至少是所有社会科学学门的知识典范之母,社会学的研究进路即是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不过这不但并未为社会学带来学习上的优势与方便,反而招致不少误解和疑惑。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既包罗一切人文社会现象,以致于无法跟其他社会科学学门划清界限,以突显其专门研究领域之特性,同时亦难以藉排斥外行人发言之机会来反显自身之专业性,建立本门学问之知识权威。一般人听到「社会学」一词,都会以为它研究的是所有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是一门人人都可参与的、很容易入门而且有趣的学问,因为所有人都活在社会之中,都有各自不同的社会生活经验,因此都有资格讨论关于社会的问题,甚至有人认为自己在社会中打滚多年,阅历丰富,体验深刻,比诸在大学校园中读书出身的社会学家更了解社会生活的真相与真义。类似的误解也发生在大学之内,只不过想法稍为不同。大学中的人知道,凡是能在大学中成为一门科系的,皆不可能没有特殊的学术旨趣与研究领域,只是不晓得「社会学」跟「政治学」和「经济学」有何不相重迭之处而已。假如「社会学」跟「政治学」和「经济学」并列在「社会科学」的范畴之下的话,「社会学」大概就是专门研究全部社会生活里「政治」和「经济」之外的残余部分罢。这部分是甚么呢?有些人想应该是社会上比较次要、比较软性的诸种制度,包括宗教、教育、家庭、休闲育乐等;有些人则认为应该是社会上各种正式制度之非正式层面,近于一般所谓「文化」的领域。这两种大学中人对「社会」一词的意象,并非全无道理,只不过皆不切中核心而已。「社会」的界限究竟该划在那里呢?这实在不是个容易解说得明白的问题!

同样的,社会学虽然由于历史很短,从事研究者不如长久以来从事哲学思考者之多,因此其内部之派系,没有哲学那么多。然而揆诸社会学研究领域的特性,假以时日,其内部派系应该不会比哲学来得少。为甚么呢?因为社会学的核心概念——「社会」,同样既是个全包性的概念,几乎网罗所有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同时也是个必须翻进里层才能掌握住的概念,并非一眼就可确定的明白之物。因此,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社会」概念,也可侧重探讨有关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只要言之成理,多少可以跟人群生活挂钩,都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学」。最妙的是,像「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 这种学术潮流,专门从广义的「语言」或「语法」的观点入手来讨论一切文化事物,而且专从所谓「符号」(sign)的作用来分析文化事物的内在逻辑,看起来似乎不像是社会学的研究,但就在其根本设定——社会的就是符号的,因为符号的就是交换的——的立论上,不止也属于「社会学」的一员,而且几乎成为「人文科学」(sciences humaines) 的代名词,其潜力不可限量。另外,像「身体社会学」这样的新课题,从身体的使用方式上来论证社会约制力的意涵以及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一种「社会学」,而且很可能会是未来社会学的主流之一。至于像「社会生物学」这样的流派,主张应该把生物因素(基因决定论)带回到对社会生活的探讨上,不但把「人文」和「自然」重新连接成一体,视前者为后者之延伸,而且将「社会」概念之适用范围由专属于人类扩展至人类之外的动物群,这也算是一种「社会学」,虽然它的灵感主要是从基因生物学和动物行为研究那边得来的。另外,像法国年鉴学派(Annales School)史学所引伸出来的社会史研究,如艾里亚斯(Pilippe Aries)和杜比(Georges Duby)等所带动的对家饰衣装、起居饮食等个人生活方式历史演变的研究,也是一种「社会学」,其社会学分析的含义较诸其表面可见的史料引证更加重要。近二十年来,女性主义甚嚣尘上,社会学界亦兴起一种以女性主义观点来论述的「社会学」。在法国,以所谓「后现代」(postmodern)风格的文笔专门评论美国式生活方式的布什亚(Jean Baurilliard),甚至明白标榜「反社会学」或「祛社会学」的立场,认为所谓「社会」已经变成拟象的真实或「过度真实」(hyperreality)了,不再具有基础性和客观性。虽然如此,我们却不能不承认他也是个地道的「社会学家」。

既然社会学内部学说林立,莫衷一是,而学科历史又不如哲学之长久,因此,作为一个大学中的知识体制单位,社会学系比较不会把「社会学」当成「社会学史」来教,以历数过去百多年来社会学说的发展来代替回答「社会学是甚么?」的问题。不过,在应付学科认同的需要方面,社会学系的做法其实跟哲学系的做法差不多,两者同样以举列一些重要学者的名字及其学说作为可认别的内容,只不过在学科训练特色方面,哲学系强调的是逻辑思考,而社会学系则强调调查统计。现今一般大学社会学系里所引以为典范的社会学大师有:马克思、涂尔干、韦伯、舒兹(Alfred Schutz)、帕深思(Talcott Parsons)、墨顿 (Robert Merton)、郭夫曼(Erving Goffman)、博格(Peter Berger)、哈伯玛斯、鲁曼(Niklas Luhmann)、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 等。社会学系也有几本堪称为经典的名著,其中最常被提及的有:《社会学方法之规则》、《宗教生活之基本形式》、《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实相之社会建构》、《沟通行动理论》等。 由于这些社会学大师及其作品不如哲学系所认同之哲学家和哲学经典那么广为一般受教育者所知悉并推崇,因而也无法产生一如在哲学系里所产生之正字标志的招牌作用。幸好社会学系的训练至少还有强调调查统计的部分。虽然无论就学前后,学生皆不大确定他们所学的内容是甚么,但总可以凭着所学到的一点调查统计技术谋个生计。

社会学之所以跟哲学相似,遭遇到这些困难,其实都肇因于它们两者皆是某种知识典范之母,都以特殊观点作为其学科成立之最终理由,属于奠基性的学科。学习它们,就是学习它们的观点。由于观点并非具体的或者内容性的事物,不容易从字面意思便看得明白,故此假如学者学习时不往此方向探索领会的话,即使花了数年时也不一定能掌握住它们的主旨,甚至说不出它们所学为何。因此,对于那些习惯于一分耕耘必有一分收获,只想熟记一些具体实用之知识的人而言,这两门学问都不容易学得好。


社会学的观点


社会学既然是一门奠基性的学科,此即意谓其观点一定非常彻底而具有根本性,其涵意不可能是一般日常用语所能道尽的,因为它所开展出来的事物定必在我们日常意识框架之外,而且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方式作为我们日常意识框架的后设基础。社会学观点的关键概念——「社会的」(social)——就是这样的概念。「社会的」的想法并不像大多数社会学系师生口上说的那么简单明了。之所以会觉得简单明了,只不过因为他们似乎颇有自信地说,说得那么自然当然,而别人也就唯有顺着似懂非懂地听而已。

社会学的观点是甚么呢?简要言之,社会学的观点就是从「社会的制约」或「社会的条件」(social conditions) 的观点来看一切事物,不管该事物原来自设的意为何,也不管其是否另有其他更复杂的内涵。譬如说,「宗教社会学」便是从「社会条件」的角度来讨论跟「宗教」有关的诸种现象,上至「何谓宗教?」和「神是否存在?」的问题,下至「宗教组识的科层化」和「神职人员之间的种族歧视」问题等,都在此观点下讨论,不管「宗教」本身是甚么样的一种身心状态,是否一种可被观察分析的对象,也不管各宗教团体声称其宗教经验之特性为何,甚至不管是否在某些族群生活方式中,有没有「宗教生活」,或者所谓「宗教生活」在该族群的日常生活中重不重要。换句话说,在宗教社会学的观点下,「宗教」只是一种「社会现象」,或者说,被化约成只是一种「社会现象」,近似于意底牢结(ideology)。因此,虔诚信教的人不会以宗教社会学的观点去观察分析他所信奉的宗教;而作此种分析的人,要不是自己不信奉任何宗教,不然就是他所观察分析的是别人的宗教教派,或者为了与广大的世俗科学势力虚应故事,而专就一些次要的层面作观察分析。对「宗教」如此,对其他如「艺术」、「哲学」等高深微妙的人类身心经验也是如此。举例来说,布尔迪厄对法国教育文化生活的分析便是专从「低层次」或「下限」的角度来讨论问题。他专谈艺术品味高低之区辨作用所涵蕴的阶级认同策略,又谈法国的精英大学如何利用教育评等制度制造其精英教育形象。此外,不管男女之间的情感关系内情如何复杂多变,社会学的观点总是往性别分化、人口结构和时代风尚的方向着手。又譬如我们对日常饮食的感受复杂多端,常有难以言语形容者,然而社会学的观点只对饮食的规范和风尚及其人口分布的变化方面感到兴趣,其他则鲜予理睬。总之,社会学观点专从所谓「社会的」视角看事物,所以常令那些从事微妙深奥活动的「高级人士」感到不满;另外,对待内情复杂的事物也显得以偏概全,罔顾实情,徒让人觉得有隔靴搔痒,中看不中用的遗憾。

在说明何谓「社会的」的想法之前,还必须先交代一下「制约条件」是甚么。所谓「制约」或「条件」,所指的是一种受约束的关系,亦即某事物或某事物的特质之所以能存在,所必须依照或仰赖的因素;只不过「制约」一词侧重其「依照」或「仰赖」的关系特性,而「条件」一词则侧重其「因素」的内容特性,所以,最好的全译名是「制约性的条件」。制约性的条件可以有好多种形态。不过,在社会学的天地里,通常遇到的约有三种,分别是:韦伯的「适当的因果作用」(adequate causality)、马克思和涂尔干式的「结构的决定」(structural determination) 和一般社会调查研究的「统计因果关系」(statistical causal relation)。在此三种制约条件当中,就明确性以及可控制性而言,以韦伯的想法制约性最弱,马涂式的想法次之,而制约性最强的是因果关系。不过,这并非意谓韦伯的制约想法比较不重要,或者比较稀松不实;相反的,这反而是更重要,更精确更客观的想法。只因为我们受了太多牛顿物理学的机械式世界观的影响,笃信 x® y 的因果关系想法,才会这样想。

韦伯之所以主张社会科学只求掌握「适当的因果作用」,而不求得到全盘完整的因果说明,原因在于一来他不认为我们能够重新经历一次所要研究的事情,二来他也认为不必要这样做,因为不管在科学天地里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从来就不曾有人对全盘的因果脉络感到兴趣,大家想求得的都是某特定事件的主要因果脉络而已。全知等于无知。因此,我们所能知而且所应知的是:根据我们的知识兴趣以及参考一些有效的经验法则而经由抽象化思维过程所综合出来的因果关系脉络,其主旨在于确立事情发生的「客观可能性」。韦伯在他著名的《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特别示范了一种他称作「选择的亲和关系」(elective affinity) 的适当因果作用。他说:他所建构的「基督新教伦理」概念,跟同样是他所建构的「资本主义精神」概念,两者之间有着「选择性的亲和关系」,亦即两者因同具「合理性」(rationality) 之生活风格(life style)而可能经由行动者有意或无意之间相互援引并彼此增强,近似于中国话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或者「臭味相投」。 由于只是「相应」、「相投」,所以「由其中一方制约另一方」的意味,便变得颇不确定。马克思和涂尔干的「结构决定」,就比较有「其中一方制约另一方」的意味了。在马涂两人而言,发挥制约力的一方就是事物之结构面,包括「社会生活方式」和「媒介特性」这一而二,二而一的两种因素在内。譬如马克思谈到资本主义社会时,便明白以「资本」或其具体代表「金钱」作为此一历史阶段社会生活的主要媒介,而透过此媒介所开展出来的生活方式即是「市场经济」的生活方式。因此,资本和市场经济,就是此时期的「下层建筑」(Unterbau)。它偏袒一切跟它相配合而受它指导的事物,而排除或忽略那些不顺应就范的事物。它不明白主动强压那些不配合它特质的事物,只是形成了一个环境和局势,逼得那些事物不得不顺应就范,不然就没有继续存在的机会。涂尔干的「结构决定」想法也差不多,只是比较具有「基本形式」(elementary form) 的意味,即一般所谓「文化」或「世界观」的意味。 至于一般社会调查研究的「因果关系」想法,尽量把一切制约因素化为各个独立的变项,进而求其可数量化的相关性,这在在都是x® y 基本想法的延伸,力求掌握一个能产生可预期效果之确定的x导因,以遂其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之控制欲望。虽然这x® y 不一定都在实际的「时间1 ® 时间2」之设定框架中进行,但是这种简单的时空序列性的框架意象总是形影不离。这种制约想法虽然不无意义,然而如果不加省思地为量化而量化,以为改善了统计的工具性手段就等于科学进步有了保证,这并不是正宗科学理性的想法(只能算是流行的想法),也不是地道社会学式的想法。正宗的科学理性必定全心全意瞄准盯紧所研究的对象事物,生怕在开始之处差之毫厘,往后便谬以千里。地道的社会学式想法也是时刻扣紧「社会是甚么?」和「甚么是社会的?」等焦点问题来论事的,力气并不全费在如何测量相关度上。把力气全费在统计分析上,这是识小体而不识大体的表现。涂尔干是个地道的社会学家。他在著名的《自杀论》中如何运用统计资料来证成他的社会制约观念,便是一个好典范。涂尔干的统计功夫可能并不顶好,多有可商榷之处,但是就社会学分析而言,《自杀论》十分成功,有扭转乾坤之威力。

制约条件并不是一项独立的思想要素。它跟「社会的」概念其实是相互配合的,有甚么样「社会的」的概念,就有甚么样的制约想法。以下将就「社会的」的概念再进一步阐明社会学观点的特色。


何谓「社会的」?


本文开头说过,社会学本质上是一种哲学。因此,照理社会学也应该跟哲学一样,在讨论时会时刻关照到基本问题。没错!社会学的确如此。它的确跟哲学一样,时刻照应到它的基础,常去翻修,而且从之得到理智的力量。不过,作为一种现代形态的新哲学,社会学所能透进的基础只停留在「社会的」经验层次上,其思考格局亦无法脱离「主体/客体」、「目的/手段」、「应然/实然」、「行动/结构」等二分法的左右;也就是说,在讨论到最基本的问题如「事物是甚么?」、「事物如何存在?」、「如何为真为假?」时,社会学只能从「社会的」经验层次上立论。职是之故,社会学天地里的事物都是「社会的」经验层次中的事物。当然,社会学就主张:除了「社会的」经验之物以外,别无他物;即有他物,亦非其所能论定。

请问「社会的」经验层次为何?「社会的」经验层次,就是经由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所造成的人类身心状态变化。因此,「社会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所造成的身心效果」。社会学主张:一切事物的存在与变化皆因人与人之间的来往而成,连地球的存在与运转亦然。

究竟人与人之间的来往会产生甚么样的身心效果呢?这至少有三点可说:第一,人与人之间的来往,犹如镜子与镜子之间的反射一样,会增加身心状态的强度。我们的信念和勇气之所以如此坚定,都是因为别人把我们的信念和勇气反射回我们身上(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使力道倍增之故。第二,人与人之间的来往会提高外表特征的重要性,助长以貌取人的习惯。所有表情姿势、语言文物、制度风俗,都是让人凭以推断别人身心状态的外显特征。这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主要管道。第三,人与人之间的来往,强迫事物相互比较,也强迫人跟人以不平等的方式相处。一个人没得比较,或者没甚么好比较,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便事事皆可比较。不但从异同比较中得到分类的知识,而且由于人与人相处时人的身心反应特别强烈,外表特征又成为主要凭据,所以这些分类的知识都是带有强烈好恶意味,而经常以诸如「对/错」、「高/低」、「美/丑」、「友/敌」的二分方式来表现的知识。因此,人与人之间不大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即使表面平等了,实际上还是不平等。总之,人际来往会使人身不由己而不自知。

「社会的」的概念其实并不与「个人的」(personal)和「个体的」(in-dividual) 概念背离太远。一般人不学社会学,才直觉地以为「社会的」等于「集体的」(collective),既然是「集体的」,就应该跟「个体的」相反,也应该跟「个人的」意思相背离。他们之所以会这样想,关键即在思考不够彻底,没有扣紧根本问题。他们眼中的人,只是一个个关在躯体单位里的行为者,而所谓「社会」,则是这些一个个的人的集合,或者存在于这些一个个的人之间的东西。他们没想过,「个人」和「个体」是怎么产生的。「个人」和「个体」都是随着「社会」一起出现的想法。无论就观念史而言,或者就形成原理而言,皆然。 「社会」的概念并不偏袒集体而忽略个体,几乎相反,个体意识愈强时,「社会」意识也愈显著。理由很简单:因为「社会」非但不是可见可触的具体事物,而且也不是注定和固定存在于某处的抽象事物,而是在人与人进行相互交往时身心状态变化的产物,是间接经由人的意识变化所撑持起来的,或者倒过来说,它是人的意识变化所必须间接征引到的抽象事物。无论就被研究者来说,或者就研究者来说,皆是如此。 学过社会学的人用「社会」一词,跟没学过社会学的人用「社会」一词,意思不一样。前者是当下直接就事物之一般分类印象而认定的,而后者则是疏离于一般分类印象而再翻过一层,才间接认定的。 一般人认为,像人口、家庭、交易量、国家、教科书、国际组识等就是「社会的」事物,认为研究它们就是研究社会现象。不知道光是它们本身,不足以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而只是些空泛而笼统的抽象概念。要使它们成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必须先经过一翻对具体情况的综合分析,以确定在某特定历史时空情境之中,这些概念是如何在一个关系网络中起作用而确立其意义的。确定了它们在可能之关系网络中的位置及其作用以后,它们才成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从社会学的观点来说,它们才是「社会的」现象。 举例来说,光是「人口」本身,不成为一个社会现象。除非我们从某个历史时空情境的阶级结构入手或者从性别关系入手去看它,它才成为有意义的社会现象。「物价」亦然。如果谈论它时没有同时想到,有一定的人口在某种被决定的状况下从事生产,另外有某种家庭或者社群须要购买那些物品,政府又为了政权的安定而尽力调度控制;如果这样,它也不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反过来说,如果像台北县观音山这么一座山,只要我们从台湾民间习俗的观点来谈论它,它便成为一个社会事物,而不是个自然事物。

涂尔干的社会学虽然有点极端,被批评为「社会学主义」(sociologism),但是他的「社会」概念的确能振聋发瞶,摒除俗见。涂尔干说,「社会」就是「道德」(morality),而「道德」乃是人性的养成所及发用地。最原始但也是最深入人心的「道德」形态是「宗教」,所以「宗教」生活就是原始的「社会」生活,也是人类首出之「文化」生活方式。人类因为有「宗教」生活,所以才首度有机会成为人类,所以人不能不过「社会」生活,因为「社会」生活始终带有其原初的「宗教」含义,而道理不变。涂尔干之所以说:「神即是社会。拜神即是拜社会。」缘故在此。此外,涂尔干的「社会」亦非一个完整地存在于那边的事物,像撞球桌上的白球那样,能撞过来影响我们的位置和移动方向(也就是x→y 的方式)。涂尔干说,「社会」是个挤出来的、冒出来的特性。它比组成它的个别成员之和还要多出一点东西来。原因是「社会」虽由个别成员组成,而且透过个别成员的身心意识来体现和运作,但是「社会」不等于这些个别成员心理状态的集合,而是他们相处在一起时所产生的身心变化效果——在集体亢奋的状态下,每个成员都崇奉同样的象征体系,而且因此自认为同属一族。这样的身心状态及其凭以发用的象征体系,特别是其所涵蕴的全体观及世界观,方是对个别成员产生制约力的出处。因此可以说,「社会」犹如一出戏,是由个别成员自编自导自演而成的。没人演,光有戏码,便没戏。有人演,但没戏码,也不成戏。涂尔干强调「社会」在个别成员之「外」,意思是在其未经反省的日常意识之外,相当于「当局者迷」或者「相忘于江湖」之意,非指在个别成员的身心之外的虚空之中有一种称作「社会」的幽灵存在。涂尔干力主社会学是一门经验科学,相当于人文界的物理学,不可能主张如此反科学的荒诞之论。

「社会」与「历史」都是全包性的人文经验对象概念,究竟两者之间有多大的重迭部分呢?两者之间怎么分呢?有人可能答说,「社会」侧重静态面和结构面,而「历史」则侧重动态面和变迁面。也可能有人答说,「社会」侧重普遍面和律则面,而「历史」则侧重特殊面和个案面。没错!这两个答法基本上跟涂尔干和韦伯的意见相同。他们也认为:社会学跟历史学根本是连体婴,天生就连在一块分不开,只是各有其侧重点而已。 因此,就科学方法而言,只有「历史社会学」(historical sociology)与「社会史」(social history)之小别;除非所谓「历史学」所指的是不注重理论思考和类型分析的传统史学,否则不会有「社会学」与「历史学」之大分。由此更可见「社会的」概念不可抽离于历史经验情境来设想。


何谓「社会条件」?


既然上面已经分别就「制约条件」和「社会的」两个概念稍作解释了,接下来便该针对本文最重要的概念——「社会条件」——详加讨论。

能发挥制约作用的社会因素其实很多,只不过在社会学文献中通常见到的是下述四种:其一是在特定历史时空中被形构成的人群生活方式或人际相与方式,也就是一般所称的「文化」或「社会结构」;其二是有助于形构特殊人群生活方式的各种媒介和布局,包括观念、活动、人口、科技、地理等因素;其三是群聚互动生活所难免的将事物依优先性和急迫性排序及分类之需求;最后是人际相与之时行动者为求身心平衡所必须运用的心理机转与应对策略。

第一种社会条件最为常见。古典大师如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的社会学论述,皆以此种因素为主要诉求。含有浓厚欧陆理论意味之现象学和结构主义倾向的研究亦然。甚至美国社会学的四大主流——结构功能论(structural functionalism)、冲突论(conflict theory)、象征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和交换论(exchange theory)——也同样以此为重要的着眼点。「文化」或「社会结构」所指的乃是具体文物体制背后的基础,此种基础以「结构」(structure)或「结构化」(structuration)的方式起作用,是人们日常言行的参考架构。 虽然所谓「结构」,人言人殊,语意摆荡的幅度颇大,不过大致说来,要不是指一种具有稳定性的「行为模式」,便是指一种具有稳定性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所指的是具体行为可认同的模态,亦即在某个社群生活范围内经常可见的那些行为,所具有之十分近似的样态(譬如某族结婚过程中送礼的行为模式、现代国家儿童上学受教育的行为模式、二次大战期间日本军官效忠天皇的想法等)。至于这些所谓「行为」,有的仅指外表可见的动作,如眨眼、跑步、吐白沫、填黑调查表格中的圆洞等;有的则指包含思虑在内的整套动作,如交换礼物、下棋、建筑房屋等;有的指包含思想观念在内的处事态度,如效忠天皇的想法、捐助环保团体、欣赏夜景等。「思维模式」则专指行为所依循的程序原则,包括行为的规则和行为规则之所以可能的思维法则(譬如台湾的车子靠右行驶,驾驶座在左,而香港的车子靠左行驶,驾驶座在右;又如中国人尚右贬左,但道教仪礼却常以左手为敬;又如世界各族的宗教和世界观都有「神圣/凡俗」二元对立的基本分类架构等)。此处所谓「思维」,并非指处在时间变化中的一种心理行为,而是指这种心理行为的逻辑(即意识的结构),是可以脱离具体心思行为内容来讨论的层面,其分析结果类似于语言学的语法或者数学的方程式和坐标图。结构主义兴起以后,此种想法更为流行。

第二种社会条件较少受到注意,而且出现较晚。因为一般做学问的人都是内涵论者及本质论者,不是媒介论者和效用论者,他们以为媒介和布局都只是工具、手段或者过程而已,并不是他们所要的事物本身,因此,他们所想所讲的,都是事物的结构与意义以及事物形貌的变化,很少能够想到事物本身乃是身心状态变化所虚撑出来的结果,事物无本质,其性质依其起作用的方式而定,而且,与其说事物形貌起了变化,倒不如说事物根本已经改变了,消失了。媒介论者之看待事物,好比是银幕上的电影内容一样,不过是一幕幕的影象而已。影象是靠操纵颜色与线条的组合方式产生出来的,其形貌很不稳定,而且其效用有部分须依赖观众的错觉来助成。 在古典社会学大师之中,涂尔干晚年大作《宗教生活之基本形式》,可以说就是一部从活动布局及其效用的角度来阐明「社会」之起源及其结构特质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涂尔干以澳洲土著部落的集体祭典活动为例,详论土著如何透过此种活动方式,身上便会产生以部族图腾为注意力焦点的集体亢奋状态,从而虚拱出三合一的集体意识来:一为神圣的图腾标志、二为神圣的图腾物、三为神圣的图腾族人。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之特质时所谈到的「资本」和韦伯讨论基督新教论理时所谈到的「预选说」,同样具有媒介的含义。其他如艾里亚斯描述童年概念之起源及其特质时所谈到的「学校」、殷尼斯(Harold Innis)对大西洋两岸皮草贸易以及对横跨加拿大铁路的分析,还有不少专门阐发诸如印刷媒介对近代西方文化的决定性影响、族群语言对思维方式的左右等,皆属此类。 大致言之,能发挥「社会」制约作用的媒介事物或活动布局,皆具有「大宗性」和「牵动性」,亦即该事物或布局经常大宗地发生而且牵动到大多数人生活中的核心地带,因而能够产生强迫因应就范于它的效果。例如一胎化政策之于中国大陆社会生活、选举活动之于台湾的政治生态,电灯之于人类作息方式、论文写作之于高等教育及学术研究,干旱之于衣索匹亚人的族群关系等,即属此类。

第三种社会条件又比第二种更少受到注意。原因是一般社会学者都是平等主义者,容易把方法论上的平等主义移情为存有论上的平等主义,以满足其知识分子的软心肠情怀;因此,他们下意识地拒绝承认,社会上各种不平等现象以及各种不合理制度常具有其所以能存在的理由,有时候甚至还是社会生活之所以可能的积极理由。正如本文前面曾经提到过的,社会学所研究的人群生活方式基本上是近数百年来欧美地区城市里布尔乔亚的人群生活方式。布尔乔亚以平等的陌生人身分相交接于城市地区,就像今日大学生相聚于城市中的大学里一样,传统身分地位的阶层划分方式无形中大部分皆被抛弃掉了,余下来的便只有因合作处事时所免不了的,必须依事情的轻重缓急排出优先级以及依任务大小排出高低阶序的需要。在像古希腊城邦那样小规模的自由民社群里,这本来不算甚么,影响不大。然而在大量平等的陌生人频繁地交往处事的城市里就不同了。这种所谓「社会的」相处情境具有一种胁迫性(也可以说是暴力性),逼迫人「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平等与合理几乎不可能。可是很吊诡的,偏偏在这种生活形态下,平等与合理的呼声却响彻云霄,成为公众的理想,每个人口头上都赞成此理想,常谴责不合此理想的现状,要求改革,私底下却不这样做,或者不认为这样做行得通。因此之故,即连社会学家也甚少从此角度来分析社会现象。只有少数专长政治军事研究的人,才会甘冒不韪,作马基维利式的主张,明白标举诸如「无产阶级专政」、「科层体制」、「卡理斯玛」(charisma)、「寡头铁律」、狮子与狐狸两种「精英的轮替」、「总罢工的神话暴力」、「品味的区辨」、「身体政治」等见解。 此种相应于「统治之必然」的社会条件,经常深藏在最黑暗的角落和最惹人反感的体制当中,研究者必须克服自己的小市民心态,提高对权力运作机制的敏感度,才能洞悉个中玄机。

第四种社会条件经常被误认为属于个人心理范围,至多也只跟小团体中的人际关系有关,所以很少人视之为地道的社会制约因素。一般人心目中的「社会」,大概都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小部分人偶尔也会想到像协会、公司、联合会等社团组织;甚至也有人想到像作家群、上流社会、爱鸟人士等身分群体或兴趣群体;但是鲜少有人认为三五个人的社交场合也是「社会」。其实我们的社会生活从来都以三五人的社交场合为主(打从婴儿时期只在家里跟父母兄弟相处,直到成年以后在工作单位开会或者洽办业务,在街上开车,在店里购物,甚至临终前在医院病榻上急救,都是此种场合),即使位居要津,常须面对大群听众演说,也只不过是此种场合之延伸变化而已,基本形态未曾有变。 不过,这三五人的社交场合并非仅与这三五人有关而已。他们之间的一言一行莫不与整体大社会有关,甚至可以说,以「民族国家」为主的「社会」,就隐含地实现在这三五人的互动之中;假若这三五人之间互动不良,从小见大,见微知着,可知整体大社会也同样危危乎,好不到那里去。在三五人互动的场合中,最重要的是达致身心状态的平衡,而其关键就在于能否成功地在别人心目中造出一种自己认同的自我形象来。做法无他,就是善加控制利用那些间接传达自我讯息的外显行为。在人际交往当中,人人都是互相窥视,互相透过对方的外在行为来间接推断其自我,以便因应对付的。此种有如人间炼狱的处境,迫使每个人不得不顺着别人的眼光和说话来做人。当面接触之时固然须来个浑身解数,互有攻防一番,即便平日独自一人时,也须模拟准备,预演各种攻守战略,以免临阵时措手不及,表现不佳。其中最事半功倍的策略,就是化战时为平时,采取诸如前台与后台区隔分离的策略,选择并布置有利于自己前台表演的情境,而且只让观众出现在此种情境中,同时将不利于表演的后台情境防堵隐藏起来,只让那些跟自己合伙演出的人参与其中。其他互动策略如:采取伪装或假惺惺的做法敷衍一时、化后台为前台骗倒对手、看时机如何联合次要敌人打击主要敌人、貌合神离以明哲保身、适度地开玩笑以突破对方的压力网并且显示自己的实力等等,不一而足。从这个角度入手来分析社会现象的社会学家,都属于广义的象征互动论者,其中著名的有库里(Charles H. Cooley)、米德(George H. Mead)、齐迈尔(Georg Simmel)、布鲁默(Herbert Blumer)、郭夫曼等。在他们看来,社会生活是个无形的舞台,个人的自我其实是个舞台上的角色,只不过常常假戏真做而已。


从无意识层面入手


社会学既然是一种新形态的历史哲学,对于人类整体生活有着彻底的看法,那么就应该在其观点中处处展露出此种彻底性的特色来。除了论事之时扣紧着「社会的」的基本概念用力,认真落实从「社会条件」的观点来分析事理以外,还有一种展露此种彻底性的方式,就是专从「无意识」(unconscious) 的层面入手论事。

「无意识」的层面是甚么?它有甚么特性?此处所谓「无意识」,并非专指弗罗伊德心理分析所谓「无意识」(Unconscious) ,而是泛指一切行动者行动时意识所及范围之外的层面,这些层面是可以经由专注的反省与分析(也就是专注的意识化活动)而意识化的。无意识层面之所以如此重要,其缘故约有如下几点:第一,它是对比结构中的深层面和基础面,就好像视网膜之于视象一样,没有了它,意识层面便不可能清楚出现。第二,人的意识状态通常是区域性的和焦点性的,它所笼罩的领域不及于它自身之外,就像打着手电筒在漆黑的地洞中前进一样,经常因时易境迁而措手不及,效果逆转。第三,如果意识内容所产生的身心压力太大,大部分内容便会或自动或被迫而隐遁在意识之外,只留看起来莫名其妙的一小部分在意识范围内,就像沉在水底的走私货品留一个小浮标在水面上一样。

对事物作无情的、彻底的社会学分析,大概会得出一些甚么样的结果来呢?答案是:大概会得出一些跟一般人想法相反,或者离开一般人想法颇远的看法来。此处姑且举几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个例子是:譬如当一般住在文明都市里的人只知道钞票是用来买东西的货币时,我们便举非洲土著的生活为例,以对显出此种想法不一定全世界都行得通;或者我们模仿经济学家的口吻说,假如有一天纸张价格非常昂贵,贵到连印行千元美金大钞都花不来时,请问还会有钞票吗?以突显此种想法之不周全,只能算是暂时可用的想法而已。第二个例子是:一般人总是不假思索便认为,各种分类法都是从被分类的事物所具有的特性中归结出来的;但是我们会反过来说,在未有分类架构之前,人们根本不知道有甚么事物存在,因此,至少那些基本的分类架构是先无中生有出来的。第三个例子是:家长和学校老师常认为有些小孩天性就比较乖,比较听话,但是我们认为,这些听话的学生只不过以为自己受到老师的重视,或者曾经被老师和校长摸过头说:「你是个乖孩子,要给同学做个好榜样啊!」所以他们在无可无不可的心情下,姑且稍为做得比自己平日的表现好一点,以敷衍一下老师迂愚的好意,如此日复一日,久了以后,习惯成自然了,在「盛情难却」、「众怒难犯」之下,也不好说改就改,从此才成为一个乖孩子。第四个例子是:美国南部佛罗里达州的州政府为了保护该州的短吻鳄,免于猎杀灭种之虞,遂颁令禁止猎捕短吻鳄。然而如此一来,便断绝了那些原本经营沼泽区猎鳄农场的农家的生计了。于是他们纷纷抽干泽水,填土翻耕,改种作物或者养殖别的禽畜。由于这样做大量减少了有利于短吻鳄生存繁殖的栖息环境,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该州短吻鳄的数量反而减少到几于灭种了。

为了省力与方便,一般人都是依仗意识能力及意识内容来过日常生活的。除非遇到挫折和意外,否则不会费力气去作反省和分析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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