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核心领域的时空问题

2016-02-05 14:18: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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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空问题已经成为当代西方社会理论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之所以如此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在20世纪中后期,作为社会学主流价值观的实证主义所编织的绝对主义幻觉在各种现实难题的挑战下逐渐破灭,所谓的提供普遍法则的实证主义社会学被证明不过是一种神话;与此同时,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等新科学为基础的科学哲学的兴起对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这一挑战与社会现实所提出的难题一同刺破了实证主义的泡沫;随之而来的便是来自哲学等其他领域的各种相对主义思潮对社会科学的冲击,以及资本主义世界的新发展所带来的多元消费文化的兴起、城市化的急剧扩张、资本的全球化扩张及其相伴随的日益尖锐的文明碰撞和文化冲突等问题。正是主要基于这些原因,原本在主流社会学的压制下处于边缘状态的时空问题逐渐进入社会学思考的核心领域。


两种维度分析社会时空


人们可以从两个分析的层次入手来思考社会时空问题,一个层次是对钟表时间和物理环境的社会意义的研究,然而此种研究对于理解社会时空而言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它们甚至可能错误地使人们的想象力仅仅局限于时空的物理模型。因此社会时空研究的另一个层次即时空本体论的层次就显得不可或缺,但是那些强调社会时空研究的当代理论家们却很少系统地阐明这种本体论的时空究竟意味着什么,更重要的是他们几乎从不在分析上明确地区分我们所提到的两种时空维度,而是任由它们以其天然的一体性而融合在文本之中,这十分易于导致各种混乱和误解(如将社会学的时空转向仅仅理解成关注于物理时空的社会意义)。不过即便如此,现有的研究已经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启发性的见解,如,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空间视为一个符号统治的抽象空间;福柯(Michel Foucault)则将社会空间视为实在和观念的混合物;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将其所谓的场(field)或社会空间视为一个不同社会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的网络;而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则认为场包括情境的物理维度及其“结构”,是互动体系与社会关系的聚合所。


从中不难看出,当代的空间理论家们无一例外地主张社会空间不仅是一种物理的存在,更是一种基于物理存在的社会性构成,无论这一构成被如何具体解读,它都不外乎是一种观念性的建构,并具有一种关系的特征。然而这种关系性在不同作者的笔下却大多或多或少地被一种类似的偏见所扭曲,这就是客体主义的倾向。它体现了笛卡尔主义的二元论偏见在西方思想中的根深蒂固,即便是那些试图克服主客体二元论的企图也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失败。我们并不否认关系主义所具有的启发性意义,但是我们并不赞同一种带有客体主义倾向的关系性概念,我们也不认为此种空间的关系性仅仅局限于所谓的空间实践,或仅仅存在于客观的社会位置之间,或实质上不过是一种霸权式的权力关系,如此等等。在我们看来,一个观念性空间正因为其所包含的复杂的意义关联而成其为一个社会空间,意义正是来自于关系的建构,而关系本身也只能是一种意义的关系(关系不是实体,任何关系都不可能独立于相关的各方而存在,它只是使各方联系在一起的意义而已),意义与关系是共属一体的,它们不过是同一现象的不同名称,并始终内在于人类行动者的实践之中。毕竟我们与他人、事物乃至于社会群体的关系只能在彼此接触的具体实践活动中才可能成形,我们无法想象一种无关系的实践,更无法想象一种无实践的社会关系。就此我们将社会空间理解为一种实践性的关系状态,它是不同个体之间、个体和事物之间、群体和群体之间的一切社会性关系的总体,它也正是因为这些关系的社会历史的多样化从而分化为多样化的社会空间。此种关系状态的实践性特征表明,它既没有预设一个绝对的主体,也没有预设一种客观性的存在,尽管从分析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主体的能动性,它将无所行动,没有超个人的社会历史性,它也将无所关联。


或然性不等于统计的规律性


与实证主义者热衷于寻找普遍的历史规律不同的是,当代的理论家们主张以一种非决定论的思路来颠覆实证主义的决定论逻辑,从而主张历史并不是确定的必然过程,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关系事件的过程。尽管他们并没有以概念化的方式明确界定时间的社会本体论意义,但是一种对于非决定论历史观的合理理解则意味着,并不存在可以精确预言未来的客观可能性,社会现实不过是过去所隐含的诸多可能性在当前的特定机遇中彼此碰撞所激发出的具有某种或然性的现实化。必须指出的是,此种或然性并不等同于所谓的统计的规律性,它同样也并非列斐伏尔所谓的乌托邦的可能性,更不是什么彻底混乱的偶然性。相反我们将称之为“可能性”的此种本体论的时间维度呈现为特定社会历史情境中的或然性,换句话说它不仅无法以满足某些决定性条件的方式被决定论式地加以推论,而且情境的特殊性和无限多样性也使得任何寻找普遍的统计规律性的企图化为泡影。不过这并不妨碍人们于事后合理地解释其现实化,只不过这种解释并不支持任何意义上的普遍主义的推论。


时空二元状态构成论述基本预设


与空间问题类似的是,在当代西方社会理论中时间问题也没有能够逃脱主客体二元论的阴影。在历史和主体之间往往是前者扮演了至少是逻辑上的支配性角色。因此,作为可能性的时间维度也同样需要证明自身的非二元论的立场,对我们来说这就是实践的可能性。可能性之内在于实践的意义就在于,从分析上来说,它一方面只有通过主体的能动性发挥才可能在实践中现实化,因此并不存在什么超个人的自动机制将个体作为傀儡加以摆弄;另一方面,这一现实化并不源自于一个孤独自我的外化,而是在不同可能性的碰撞中的社会历史性的选择(当然这并不一定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它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人的存在联系在一起(这个“他人”并不一定特指某一个人,它也可能并且常常暗示了某一群人)

在西方社会理论中,时空的二元状态往往构成了论述的基本预设。这也就难怪在历史上有所谓的在先的历史主义的统治和后来的空间转向了,人们就如同习惯于在主体和客体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一样,也热衷于在时间和空间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这倒不是要用一方彻底取消另一方,而是往往强调某一方的支配地位,从而将另一方视为从属或派生的现象。这出戏剧当然还有其另外一幕也同样不可忽视,那就是人们又总是或多或少地主张在时间和空间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但这依然没有能够摆脱时空的二元论。如果时间的社会本体论地位意味着实践的可能性,而空间则意味着实践的关系性,那么毫无疑问的是,它们都只是实践的非实体性的构成因素,可能性与关系性不可能以两个彼此独立的实体的方式并存于实践之中。事实上,实践的可能性只能是有关某种实践关系的可能性,而实践的关系性也只能是有关某种实践可能的关系性,也就是说可能性是关系的可能性,关系性是可能的关系性,两者之间是共属一体的,将它们人为地拆解开来既是分析的需要也是语言的局限。由此可见,社会时空是不可割裂的整体,这不是时间和空间作为不同的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不可分割,而是它们不过是一个整体的不同的名称,人们常常被他们自己所起的名称引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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